近期,来马达加斯加旅游、考察、交流的人员有所增多。中国驻马达加斯加使馆提醒旅马中国公民提前了解马达加斯加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尊重当地习俗和宗教文化,出入境切勿携带违规违禁物品。
附件:马达加斯加入出境携带物品相关规定摘要
一、根据马达加斯加海关规定,下列物品原则上禁止携带出境,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马海关联系(咨询电话:+261345096870),咨询有关要求和程序。具体清单如下:
(一)动物类:
1、马岛狸(fossa,falanouc)
2、鲸鱼、淡水豚
3、兔子
4、黑猩猩、大猩猩、狐猴等灵长目动物
5、鸭子、鹅、天鹅
6、鸽子、鹅、斑鸠
7、鹰、隼、雀鹰、秃鹫
8、珍珠鸡
9、鹦鹉
10、鳄鱼、凯门鳄
11、蜥蜴、变色龙、壁虎、鬣蜥
12、蛇
13、龟
14、蟾蜍、青蛙
15、鲨鱼
16、海马
17、海参、淡水鳝鱼
18、蝎子、鹿角锹甲(锹虫)、蝴蝶、蚂蟥、淡水贻贝
19、珊瑚、管珊瑚
(二)植物类
1、龙舌兰
2、人参
3、仙人掌
4、甜瓜、葫芦、黄瓜
5、蕨类
6、捕蝇草
7、乌木
8、山毛榉(Hêtres)
9、红木(boisderose)、黄檀木(palissandre)
10、芦荟
11、桃花心木(Acajous)
12、兰花
13、棕榈
14、冷杉、松树
二、外国旅客出境时携带外汇价值等于或超过750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无论申报与否,在海关对出境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主动出示合法的兑换证明(即由经马财政部授权的银行或外汇兑换处出具的兑换证明),否则,携带出境的外汇有可能被没收。
马达加斯加海关为防止非法携带外汇出境,对出境旅客查验非常严格。建议来马达加斯加中国旅客在入境时主动申报所携带的外汇,并保留好申报证明,以便在出境时备查。出境时,如遇到检查,可凭入境申报单或银行及兑换处出具的兑换单供海关查验放行。
三、每位入境者(不含偕行儿童)可免税携带下列数量物品入境:2升含酒精饮料;2条或20包香烟;合理数量的个人自用服装及物品;40万阿里亚里。每位出境者(不含偕行儿童)最多可携带下列数量物品出境:40万阿里亚里;250克珠宝(常居人员);1公斤珠宝(非常居人员);2公斤经加工的香草;5公斤干种子(四季豆、扁豆、棉豆等);1公斤洋葱;1公斤胡椒;1公斤咖啡;5公斤肉制品(冷冻、冷鲜或干肉,去往欧盟国家除外);10公斤鱼和海鲜(冷冻、冷鲜或干制品每种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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